13种慢特病中,遵义市的高血压患者人数最多,其次为糖尿病患者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管理科科长叶青提醒广大参保职工,慢特病门诊报销审核非常严格,往往一种病要具备多种条件,建议申办人员一定要备齐资料,以免浪费自己的时间。
自慢性特殊病(以下简称慢特病)的新规定实施以来,短短数月,已有31367人次申报成功规定内的13种慢特病门诊报销,享受了相关待遇。截至3月底,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金额已支付580余万元。
为解决参保职工患慢特病需门诊长期服药治疗的医药费,按照《遵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》文件精神,经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组论证,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了“慢特病”门诊报销管理办法,凡患有下列13种慢性特殊病的参保职工,在定额范围内符合贵州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,对病种有直接治疗作用的目录内口服西药和中成药(胰岛素除外)的费用,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80%,个人支付20%。
具体病种及每月定额为:
高血压病(伴靶器官损害)150元、冠心病200元、脑梗塞后遗症300元、脑出血后遗症300元、癫痫300元、结核病(活动期)100元、糖尿病300元、精神病400元、甲亢100元、帕金森氏病300元、类风湿性关节炎200元、系统性红斑狼疮400元、慢性肾病4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