遵义市政府近日出台《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》,意见提出,到2020年,全市每个乡镇至少建有1所公办幼儿园,中心城区及经济强县城区要有2所以上的公办幼儿园,其余县、区(市)城区要有1所以上公办幼儿园,实现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70%以上。
遵义市政府提出,要重点发展农村公办幼儿园,充分考虑农村人口分散、流动性强的特点,在乡镇和大村独立建园、在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、在人口分散地区举办流动幼儿园或季节班;同时大力发展城镇公办幼儿园,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要立即建设幼儿园,新建小区必须同步建设幼儿园,否则小区规划不予审批,还将加强对企、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的管理和扶持。
遵义市政府明确,要积极扶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,鼓励有资质的社会公益团体、基金会、事业单位、企业、街道、社区、农村集体和公民等举办幼儿园,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,除了收取的保育教育费免征营业税外,用水、用电、用气价格将按照居民价格执行。对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创办的幼儿园,给予小额贷款担保等政策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