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网讯 以往发生医疗纠纷,医院主管部门、医院、患者三方都会为解决方式伤脑筋。昨日,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,市政府已出台《遵义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暂行办法》,今后我市医疗纠纷将由“第三方”调解。
目前我市处理医疗纠纷主要有三种途径:一是双方直接协商,这样容易使矛盾加剧;二是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医患双方进行行政调解,但由于卫生局和医院存在管理关系,让很多患者不能信任;三是提起诉讼,但时间长成本高。
“启动第三方调解机制,将最大化保证医院和患者的合法权益。”据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“第三方”为独立机构,不隶属于卫生局,与医院、患者均无利益关系,类似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。
今后,如果发生医疗纠纷,双方当事人可自行协商解决,也可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调会申请调解。不愿意协商、调解或者协商、调解不成的,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,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医疗纠纷索赔金额1万元以上的,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协商处理。双方当事人申请医调会调解,索赔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,应当先行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,明确责任。
目前,我市正在筹备成立遵义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,力争年内开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。据悉,拟成立的遵义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,将从离退休医学专家、法官、警官等中遴选出专职人员,组成第三方调解机构。